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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能力水平,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遴选工作,经推荐申报、材料复核、专家初评等程序,现将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以邮戳、邮件日期或送达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198号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9楼913室
邮政编码:537100
联系电话:0775-4560787
电子邮箱:ggswwk@126.com
附件: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共4人)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日
附件:
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拟推荐名单(共4人)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项目名称 |
|
1 |
黄新兰 |
女 |
汉族 |
1961年5月 |
贵港粤剧 |
|
2 |
李长俊 |
男 |
汉族 |
1971年5月 |
贵港藕粉制作技艺 |
|
3 |
黄俏娜 |
女 |
汉族 |
1980年6月 |
大安粤剧 |
|
4 |
韦栋天 |
男 |
汉族 |
1969年4月 |
桂平社坡腐竹制作技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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