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及时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域排查隐患,加强防范,狠抓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常规管理和检查整改,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广播电视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杜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发生,较好地完成了岁末年初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是部署到位。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播出指挥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第一时间部署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安全保障责任制。印发了《贵港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保障预案》等文件,明确各级各单位职责分工和任务,做到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到位。指导各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建立快捷有效的调度指挥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确保能在最短的时间处理应对各种突发问题。
二是责任到位。为确保春节期间广播电视播出稳定,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严格落实“1名处级领导+1名科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的三级值班制度,24小时进行轮班值守,严明纪律、细化责任。春节重要保障期期间,我市各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播控及传输设备运转正常,各岗位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安全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健全,日常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落实,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三是检查到位。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贵港分中心、广西广电网络公司贵港分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组成巡查组,到贵港市广播电视台、广西广电网络公司贵港分公司,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桂平市融媒体中心、平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平南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开展岁末年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域安全生产巡检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制作等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排查了三个播出机构(市广播电视台、桂平市融媒体中心、平南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制作、播出、发射、网络、监控等重点设备机房,演播室(厅)、排练厅、摄影棚、录音棚等重点活动场所,变电室、配电室、高低压电力室、UPS室、柴油发电机房、变压器室以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集中空调机房等火灾易发生的重点设施场所。在制播、节目发送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未发现安全隐患。
四是治理到位。按照自治区广电局开展治理电视“套娃”收费第一阶段工作部署,聚焦“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三大问题,实施页面整改、收费整改、运营整改三方面举措。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有线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套娃”收费治理工作,并在实地抽查了部分宾馆酒店、营业厅,发现少数宾馆酒店存在擅自截传电视信号的行为,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酒店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同时依法对宾馆酒店网络视听平台传播销售非法互联网电视软件和终端设备的情况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为非法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提供下载服务、为非法互联网电视终端设备提供销售渠道、传播非法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和终端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广告等。在春节前,存在问题的宾馆酒店已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此次治理电视“套娃”收费专项行动的开展使我市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现象得到有效改观,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群众春节期间看电视的满意度。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开展岁末年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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